2022-07
自2021年7月开始,符合下列4项之一的临床试验项目需在机构立项初审通过之后,进行院感审查申请,具体申请表及审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内容尽量控制在2页以内)经PI签字后交到机构102室。院感科联系人:吕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