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公示- 采购公告- 浙江省肿瘤医院机场路分院屋顶消防泵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省肿瘤医院机场路分院屋顶消防泵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我院拟采取公开招标议价谈判方式,完成浙江省肿瘤医院机场路分院屋顶消防泵房改造项目招标,特此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质量保证

1. 项目名称:浙江省肿瘤医院机场路分院屋顶消防泵房改造项目。

2. 质量保证:

1)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同时应保证工程质量及货物的各项功能和技术指标达到投标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

2)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建筑物使用寿命内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3)更新使用的设备材料质保期为24个月,维修的设备材料质保期为12个月(含人工及配件维修)。

二、服务内容

1. 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

2. 投标价格为完成工程量清单内的材料的更换或维修,包含税费、材料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质保期内维护保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等,实行固定单价(单价按投标报价)包干。同时也包含采购的货物到达医院指定地点价格,包含一切税费、货物费、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落地费、保管费、货物仓储费、二次搬运费(搬运至各区域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检测验收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进场、材料和成品抽检、最终检测及验收费)及质保期内维护保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等。

3. 因实际需要调整工程量时,合同总价按实结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涉及工程量变更的,必须由医院书面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4. 计划施工总工期2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近三年内有从事上述项目施工的业绩;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 响应文件分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2. 商务文件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报价及其他相关服务承诺、优惠条件。

3. 技术文件包含公司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价文件

1. 按本文件第二条第1款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内容报价,。

2. 项目响应周期及相应优惠条件等。

3. 清单工程量编码供投标人报价参考,清单项目特征为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反应的主要内容。投标人综合单价组价时必须依据施工图、图集、施工规范及现场勘查情况,以综合考虑完成每项工作内容应记取的全部费用,若项目特征描述未全但涉及金额较大,对投标人自主报价有影响的,则投标人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答疑要求,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中标后不得以清单编码及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为由调整综合单价。

4. 清单中涉及到有关标准图集的以标准图集做法为准,投标时综合单价应包含标准图集做法中所有工作内容。除本设计有特殊要求规定外,其他各种工艺、材料均按国家规定标准。

5.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领会《浙江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中各项目所组合的工程内容。工程中所有的孔洞须修补完毕并满足建筑、防渗水、防火要求,费用投标单位自行计算并计入报价中,中标后不做调整。

6. 工程中如有相关检测内容的检测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确保大楼内其它楼层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7. 工程现场废旧建筑物拆除,垃圾收集、清运,工程设备、材料二次搬运,安全、环保、治安、消防的一切相关费用与违规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涉及固定资产由我院确认后实施拆除或清运,具体处置意见以我院意见为准。

8. 工程量清单所述内容及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情况、现场条件、相关的图纸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由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进行补充,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今后有可能发生的图纸修改、设计变更而增加的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措施费均一次性包干,以后无论何种变化均不作调整。

9. 投标人应按推荐的品牌、规格确定投标报价,并在投标书中明确所选品牌(厂家)及价格。

10. 如果施工方因各种原因采购不到投标时所确定的品牌,允许在本补充说明中的其它品牌中选购,但须得到我院认可,且我院不承担任何增加费用。

11. 招标文件未提供品牌的材料,施工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产地、品牌、规格,实施前须报我院同意后方可采购。未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应采用市场中档以上品牌的国标产品。

12. 合同总价中的暂列金的结算方式:暂列金额为3000元,工程量按实际结算,涉及的单价计算如下:

    ①投标书中有相同子目的,按投标价;

    ②投标书中有相似子目的,按相似子目组价计算;

    ③没有相同及相似的,按10版定额相应子目组价计算,费率及规费按投标口径组价计算;

④主要材料按施工当月“浙江造价网”或“杭州造价网”的信息价90折结算(单价下浮10%)。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详见附件2。

七、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总价不得超过9万元,超过9万元作无效标处理。

八、合同签订

1. 中标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我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所有权利,取消中标资格。

2. 合同签订前,我院将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取消中标资格。

3. 中标人若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九、付款方式

1. 按合同约定付款,付款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9日(周三)16:3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11日(周五)09:30.  

3.投标地点:浙江省肿瘤医院行政楼106室

4. 开标地点:浙江省肿瘤医院行政楼411室

5. 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快递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不接受到付件。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浙江省肿瘤医院行政楼106室。

十一、联系方式:

1.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浙江省肿瘤医院行政楼106室。

2.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71-88122512。    


 招标文件(含附件)下载链接:/Upload/editimages/file/20180502/20180502075743_92901.docx


                                                     浙江省肿瘤医院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