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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委会出台管理工作制度

为促进医院妇女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近日,医院妇女委员会制订管理工作制度,并经党委会讨论通过实施。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委员会工作条例》,妇委会制订了管理工作制度。

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妇委会工作职责、妇委会委员岗位职责、委员联系科室制度、会议制度、议事制度、组织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尤其是委员联系科室制度,每位委员负责联系10-15个科室及科室妇女代表,委员们将通过“进临床、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在妇女依法维权、教育培训、家庭教育、婚姻家庭、帮扶救助等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形成妇情民意上呈下达的联系机制,构建“妇委会委员—科室—妇女代表”职责分明、划分清晰的三级联系网络。

“我们的妇女工作就是要根据上级卫生部门和妇联组织要求,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凝聚巾帼力量,通过制度手段进行常态化管理,通过加强指导、加强服务、加强联系,才能让我们妇委会工作管起来、活起来、亮起来,真正让妇女组织坚强有力。”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妇委会主任裘燕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