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浙江省物价局、原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院对互联网医院居家护理服务收费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2月08日-2021年12月21日(10个工作日),我院接受公众以来电、信函等方式监督。
联系人:樊美凤
电话:0571-8812221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
附件: 互联网医院居家护理服务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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