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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特需病房配置的公示

根据原浙江省物价局、原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现对我院特需病房配置的调整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66-2019620日(10个工作日),我院接受公众以来电、信函等方式监督。


联系人:林振威

电话:0571-8812221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


附件:我院特需病配置情况

项目名称

位置

项目内涵

计价

单位

价格(元)

特需单人间

2号楼

36㎡,配置液晶电视、冰箱、沙发、茶几、电吹风、手机搁置板、毛巾架等,设单独卫生间。

床日

500

特需单人间

9号楼

12.3㎡,配置液晶电视、冰箱、沙发、茶几、电吹风、手机搁置板、毛巾架等,设单独卫生间。

床日

200

特需双人间

1号楼

22,配置液晶电视、冰箱、沙发、电吹风、手机搁置板、毛巾架等,设单独卫生间。

床日

180(南面)

150(北面)

特需双人间

2号楼

36㎡,配置液晶电视、冰箱、沙发、茶几、电吹风、手机搁置板、毛巾架等,设单独卫生间。

床日

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