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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资深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特需)名称的公示

关于调整资深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

(特需)名称的公示


根据原浙江省物价局、原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院对资深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特需)名称变更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0120-20200206日(10个工作日),我院接受公众以来电、信函等方式监督。

联系人:林振威

电话:0571-8812221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


附件:资深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特需)名称变更表

原项目名称

现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单价(元)

资深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特需)

名医门诊诊查费(特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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