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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半乳甘露聚糖检测项目的公示

根据原浙江省物价局、原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院对半乳甘露聚糖检测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8月20-2020年9月2日(10个工作日),我院接受公众以来电、信函等方式监督。

联系人:张和琴

电话:0571-8812221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


附件: 半乳甘露聚糖检测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拟定价(元)/

半乳甘露聚糖检测

样本类型:各种体液。样本采集、签收、处理,加免疫试剂,温育,检测,质控,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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