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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肿瘤医院院史馆沙盘及可亮灯地图采购项目

根据医院院长办公会决议,我院拟采取公开招标议价谈判方式,完成浙江省肿瘤医院院史馆沙盘及可亮灯地图项目招标,特此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质量保证

1. 项目名称:浙江省肿瘤医院院史馆沙盘及可亮灯地图采购项目。

2. 质量保证:

1)所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材料,同时应确保货物质量及保证材料的各项功能和技术指标达到投标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

2)材料及施工质量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建筑物使用寿命内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3)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含人工及配件维修)。

二、服务内容

1. 服务内容:半山园区、下沙医学所、绍兴院区3个沙盘模型及一院三区及国际交流与合作两块亮灯地图,沙盘及可亮灯地图报价分列,具体制作要求详见附件1。计划施工总工期15日历天。

2. 本次报价总价包干,方案或文本内容调整不二次计价。投标总价中包含方案设计费、工程材料和设备费、施工费、设备安装调试费、包装运输费、人工费及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本项目中涉及到的材料需遵循响应文件中响应的品牌和品规,施工前做好材料报验,且需经院方确认后方能使用。

3. 项目实施过程中,院方保留局部调整和变更项目内容的权力。

4. 若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设计方案调整或施工方案变更,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积极配合方案调整并开展项目后续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符合本项目施工资质条件的要求且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 近三年内有从事上述项目施工的业绩;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 响应文件分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不得少于叁份。

2. 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1)按本文件第二条第1款表格内所列内容报价;(2)响应周期及相应优惠条件等;(3)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报价说明。

3. 商务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和所提供的为合格产品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均需加盖公章):(1)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所有资质及认证文件;(5)主要业绩证明;(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4. 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投标方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均需加盖公章):(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2)拟派本项目人员技术力量配备情况;(3)供应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见附件2。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总价不得超过8万元,超过8万元作无效标处理。

、合同签订

1. 中标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我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所有权利,取消中标资格。

2. 合同签订前,我院将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取消中标资格。

3. 中标人若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付款方式

1. 按合同约定付款,付款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周一)16:0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2.开标时间:2021年1月11日(周一)16:00。

3.投标地点:浙江省肿瘤医院行政楼513室。

4. 开标地点:浙江省肿瘤医院行政楼513室。

5. 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快递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不接受到付件。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浙江省肿瘤医院行政楼401室。

十、联系方式:

1.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

2. 联系方式: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0571-88122575

 

 

                                                   浙江省肿瘤医院

                                                   2021年1月7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肿瘤医院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本次议价采购的一切事项,若最终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       日起至        日止。

特此告知。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发日期:        

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1:

沙盘及可亮灯地图制作要求

一、基本要求:仿真、可控、生动地展示一院三区格局,安拆方便、结构牢固、材质环保。

二、沙盘布局:

1、沙盘模型分半山园区、下沙医学所、绍兴院区3个区块,按院史馆展台实际尺寸,统一比例缩放。

2、各建筑物用标牌标明名称及相关介绍。

3、空地用草、树木、草坪、山丘和公路等进行填充。

4、制作要求:

4.1建筑物:采用亚克力板材按展台实际尺寸统一比例缩放,白色半透明。要求尽可能还原效果图。

4.2、绿化:仿真花草、树木,植被高低错落,多种颜色的花草灌木,种类丰富齐全,小品制作精细。

4.3、水系:亚克力,边缘打蓝色LED灯光。

4.4、汽车:按比例配置仿真汽车。

4.5、人物:按比例配置仿真人物。

4.6、路灯:按比例配置LED马路路灯。

4.7、马路:3D打印,铺设LED灯光效果。

4.8、环境:所有广场硬地3D打印。

4.9、边框及底座:木质烤金属汽车漆、仿大理石或天然大理石,具体按甲方要求制作,尺寸约730mm*2900mm。

三、可亮灯地图:分为一院三区及国际交流与合作两块亮灯地图,尺寸约1750mm*1160mm、1450mm*1400mm,地图底板可发光,地图铜质,地图上局部点位可亮灯,亮灯点位需确保可扩展。

 

 

 

 

 

 

附件2:

本次议标评标办法

一、评标纪律

1.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1.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1.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1.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1.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人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1.6.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1.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

1.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1.9.在定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

1.10.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12.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评分细则

1、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0,15]分

    供应商自2018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2、供应商施工方案编制是否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尤其对医院项目熟悉,对本工程要求理解程度[0,15]分

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工程实施有关的内容,且具有针对性,特别是针对本项目医疗场所特殊施工环境需要采取的专门的施工技术和组织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得15分,其余得0~14分。

3、成品保护的保证措施[0,10]分

4、主要设备、材料及品牌选用情况[0,5]分

各类设施设备的规格、品牌、结构、性能、特点、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材料品牌选用等,各投标单位横向比较。选用好得5分,其余情况:0-4分。

5、供应商对本项目质量保证情况[0,4]分

质保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质保期为2年)的不得分,每增加半年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6、工期进度的保证措施[0,6]分

7、报价评分:0-45分

1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评标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各个供应商的最后磋商评标价报价磋商基准价相比,计算出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评标价)×45%×100

 

注:以上评分保留小数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