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卫发〔2019〕24号)文件要求,我院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已按规定至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现将本院已完成备案并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公开如下:
类型 | 技术名称 |
国家限制类技术 | 肿瘤消融技术 |
国家限制类技术 |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 |
国家限制类技术 | 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 |
国家限制类技术 | 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 |
省级限制类技术 | 人工关节置换技术 |
医务部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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