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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半山街道“最美半山人”评选活动通知

2021年度(第八届)最美半山人”评选活动方案

 

各科室:
    2021年度(第八届)“最美半山人”自今日起开始征集,请广泛发动并推荐,推荐表请于12月23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反馈给宣传统战部王屹峰钉钉或OA邮箱(工号:1656),谢谢!

    为了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半山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素质提升,助力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新半山建设,决定开展2021年度半山街道“最美半山人”评选活动。

一、活动介绍

本次评选活动旨在发现宣传在建设和谐幸福半山中各不同领域的各类最美人物、最美事迹,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营造各方力量主动融入、积极参与美丽半山建设的积极氛围,在街道上下形成人人学习最美,人人争做最美的文明风尚,为打造新时代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新半山提供强大动力和精神支撑。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增添正能量;

3.在抗疫情、促发展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4.在半山街道经济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的;

5.在半山街道社会发展各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

6.在半山街道六大提升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7.近3年曾获得“最美半山人”称号的不在参评范围;

8.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参与“最美半山人”评选。

三、推荐方式

1.单位提报。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于12月25日前推荐候选人,各推荐单位负责候选人的材料整理、审核把关,并填写“最美半山人”推荐表报送半山街道党政办。单位推荐人选原则上控制在1-3名。

2.群众推荐。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广大市民推荐身边好人好事或提供好人好事线索。
    3.材料报送:报送材料需包含推荐表、事迹材料、“最美人物”工作照、生活照及其他相关印证材料。

四、评选方式

1.评审组初选。街道评审组根据收集的人物事迹,对照评选标准进行初步筛选,选出20名左右的候选人。

2.网络评选。整理最美人物候选人事迹并刊登在今日拱墅报纸以及拱墅发布微信公众号上,通过拱墅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

3.综合街道评审专家组意见以及投票结果,评选出“最美半山人”(团队)10人。

五、时间安排

1.推荐阶段:202112月20——2021年12月27日

2.评审初选阶段:2021年12月28日-2021年12月30日

3.网络投票阶段:202112月31日-2022年1月2日

4.评选表彰阶段:20221月上旬

六、其他

1.评选出的“最美半山人”事迹将在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外广场宣传栏进行展示。

2.“最美半山人”评选后街道将开展宣传报道和事迹宣讲活动。同时街道择优向区文明办进行推荐,参与杭州市、拱墅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活动。

                                          半山街道 

2021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