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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伦理审查申请指南

浏览次数:12991 发布日期:2023-11-07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科研项目伦理审查申请指南

(版本号:6.1;版本日期:202310月12日)

 

为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管理保护研究参与者的权益和安全,促进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规范开展,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硏究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订本指南。

研究者根据不同伦理审查类别的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提交伦理审查。纸质版材料无需递交伦理办公室,请研究者自行保存,以备今后接受检查。各审查类别申请指南和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伦理审查类别:

 

1. 初始审查:(详见初始审查伦理申请指南免除伦理审查申请指南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在研究开展前,首次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的审查申请。

2. 复审:详见复审伦理申请指南

按伦理审查意见“必要的修改后同意”,对项目文件进行修改后,应当提交复审,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如果对伦理审查意见异议,也可通过复审申请提出不同的意见,请伦理委员会重新考虑决定。

3. 修正案审查:详见修正案审查伦理申请指南

研究过程中若变更主要研究者,或对临床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以及提供给受试者的其他书面资料的修改,研究者应当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执行,除非研究方案的修改仅涉及研究管理方面变更,例如更换监查员、变更电话号码、变更药品批号。

4. 年度/定期跟踪审查(持续审查):详见年度/定期审查伦理申请指南

提交临床研究的年度报告,或者按照伦理审查意见所要求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频率在截止日期前1个月提交年度/定期跟踪审查申请。

5. 安全性审查:详见安全性审查伦理申请指南

包括SAE(严重不良事件)审查及其他潜在的严重安全性风险信息的报告。

6. 违背/偏离方案审查:详见违背/偏离方案审查伦理申请指南

研究开展过程中出现与方案偏离或违背的情形,应每一季度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如是增加受试者风险或者显著影响临床研究实施的偏离方案,应每月报告。

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紧急危害,研究者可在伦理委员会同意前偏离研究方案,事后应当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任何偏离已同意方案之处并作解释。

7. 结题审查:详见结题审查伦理申请指南

(本中心)研究完成后,研究者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研究结题报告

8. 暂停/终止研究审查:详见暂停/终止研究审查伦理申请指南

研究者/申办者提前终止或暂停临床研究,应当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9. 文件备案详见文件备案伦理申请指南

除法规要求须递交伦理审查的文件外,其他文件可备案。

科研项目伦理审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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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伦理委员会根据研究风险决定审查方式研究风险大于最低风险的项目进行会议审查,研究风险不大于最低风险的项目进行简易审查。

备注2:最低风险是指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常规风险或与健康体检相当的风险。


附件:

研究者伦理申请指南更新(V6.1,2023.10.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