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真伟带领纪检监察室、医务部、护理部、医保办、质改办、门诊部等部门负责人,在头颈放疗科开展医德大查房。
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药械商代表接待“三定三有”规定。7月18日中午,党委书记程向东与10余名药械商代表集中约定时间,在行政楼111室--阳光谈判室进行工作联系约谈,在规范执行落实药械商管理上,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构建“亲”“清”医商关系,根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和《药械商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