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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检测公司(单位)备案、审核及相应管理通知


为保证医院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现拟对患者样本外送检测这一诊疗行为做出规范,对检测公司(单位)实行备案、审核及相应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 检测公司(单位)备案审核。

1. 检测公司(单位)提交如下材料至我院医务部备案,医务部对检测资质认证审核。

1.1 备案材料清单(电子版):

1.1.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内有医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内容)。

1.1.2 省级临床检验中心颁发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

1.1.3 上一年度以来,实验室所开展相应检测内容的国家级室间质评证书。

1.1.4 患者检测知情同意书(样本)。

1.1.5 患者检测申请单或合同(样本)。

1.1.6  在我院开展的检测项目清单(Excel表格形式,包含项目套餐名称、癌种、基因数目、价格)。

1.2 备案期限、方式及联系方式:

1.2.1 备案期限:请在2020年4月15日—2020年4月24日内完成备案。

1.2.2 电子版材料(备注公司联系方式)发送至:yiwuke@zjcc.org.cn,发送后需拨打下方电话告知。

1.2.3 联系方式: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10号楼201医务部。

路老师、张老师,0571-88122511。

2. 审核通过后,检测公司(单位)须当面与我院医务部签订纸质版《廉洁承诺书》,而后该检测公司(单位)方可在我院开展外送样本的相关检测业务,代理人(区域经理)来院签订承诺书时需携带公司开具的介绍函以证明其身份。

3. 完成本次备案、审核、签订承诺书等程序后,我院将出具一份公司(单位)名录,不在名录内的未备案检测公司(单位)将禁止于我院开展相关检测业务。该名录长期有效,具体失效日期根据医院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4. 本次逾期未备案单位可申请递补备案,递补备案工作暂定每季度1次,即每季度起始月的前5个工作日可办理。首次递补备案工作定于2020年7月的前5个工作日,备案审核形式不变。

二、 检测后结果反馈的管理。

患者基因检测的结果(电子版)需在结果产生后7个工作日内发给我院一份,作为备案,逾期不反馈结果的公司将予以相应处罚。邮箱名及处罚方式于签署廉洁承诺书时当面告知。

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医务部

2020.4.14